“低投入、高回报” “每月按点返利,分红拿到手软” 看到这些宣传标语 你是否已经心动? 心动你就上当啦! 近年来非法集资花样翻新、套路繁多, 如何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快来和检察官一起学习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吧~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1.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3.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同学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同学邻居等周围熟人加入,使参与人员数量迅速增长,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1.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金融业务许可。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看项目的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2.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公司、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高额盈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能够承受本金全额亏损的后果。3.二问。一问专业人士,要通过正规渠道咨询金融专业人士,获取投资项目风险的专业判断,避免落入“理财陷阱”。二问家人朋友,作出投资决定前一定要跟家人朋友商量,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4.等等。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防止头脑发热,要深思熟虑,等等再决定,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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